如果你要自殺,你會用甚麼方法?
           跳樓?
這方法最大的優點是夠快,叮一個杯麵也要三分鐘,但跳樓不需一分鐘的時間便能著陸,未及反悔身先死。但它的缺點也很要命,想想你跳下來了,全身骨骼盡碎,一灘死水地臥著,多難看。更甚者,如你頭部先著地,頭骨碎裂面型扭曲,水汪汪的一雙眼睛受地心吸力的影響而彈出,找回來時可能已被路人甲乙丙丁踏至奇形怪狀,為你作最後化妝的師傅都不知為你弄一對義眼還是用原來的較好。
          食安眠藥?
          這方法絕對可保持你優美的外形,但它的成功率較低,而且死不了還要忍受洗胃之苦,那滋味可說是比死更難受。那冷若冰霜的護士,拿著那條冰冷無情的管子,從你的喉嚨塞入,一吋一吋的沿著你的食道直達胃部,然後灌水。那時的你得忍受著喉嚨和食道被管道撐著的痛楚,還得忍受著肚子漲滿的滋味。每次自殺不遂都要受苦一次,太折磨人了。
        跳海?
        你的屍體會發脹得不似人形,而且在香港跳海被垃圾堆死的機會很高,可能你臨終前還要吃吃屎喝喝尿。
        上吊?
        上吊又名懸樑自盡,自鋼筋面世後想找一條樑給你懸上繩索,真有一定的難度。
        燒炭?
        要用此法自盡,必須先學懂起火。如果你起火之術了得,應該有很多朋友樂意與你結伴燒烤,玩樂一回。既然人生在世還有歡樂,又何需輕生?
        了結餘生當然還有很多方法,但每種方法都有它一定的弊端,而且付之實行必然麻麻煩煩諸多限制。既有時間去研究一個適當的死法,為何不花時間去解決令你產生自殺念頭的問題?
畢竟人生是沒有解決不到的問題,只有你選擇逃避而不去解決的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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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彭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