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我在社會上舉足輕重,好多人的生活都離不開我。以前的中國人,是‘爹親娘親不及毛主席親’;現在全世界的人,都是 ‘爹親娘親不及FaceBook親’。

      為甚麼我如此受人愛戴?想想,有了我,人們可以輕而易舉,找出失散多年的朋友兄弟親人仇人,甚至舊情人。可以時時刻刻關注著舊情人的一舉一動又不用怕枕邊人知道,多方便。

      有了我,三步不出閏門的隱青,可以結識成千上萬的朋友或情人。依靠我,他們可以過著正常人的生活,有自己的朋友,有自己的社交圈子。

      有了我,人們可以和遠方的親朋好友緊密聯繫,身在何處也近若彼鄰。哪一天小指頭損了,哪一天鼻毛剪了,全都一清二楚,鉅細靡遺。

      有了我,人們更容易緊貼潮流,流行甚麼衣著,該剪哪個髮型,眼影時興甚麼顏色...我有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群組,只要有心搜尋,保證都能滿載而歸。

      在我處,人們還可分享他們的照片和影片,無論是美的醜的浪漫的噁心的,一概照單全收,人人也可做靚模老模,最壞情況都只是別人不來「Like」你。

      我面書對整個社會的貢獻還有很多,要一一細數,數個三五七十天也數不完。但塵世一切,皆如一個太極圖形,有黑必有白,有正必有反。所以,我也不是完美的。

      告訴你們一個故事,讓你們從另一角度了解我。

      故事是這樣的。有一班從小到大一同成長的好朋友,他們每一個月也會有一次的聚會,借以互通消息,聯絡感情。聚會時的話題,除了各自的交待外,古今中外天南地北,無所不談,不亦樂乎,每一次散席,眾人也都依依不捨,痛恨一天只得二十四小時可供使用。

      跟著,朋友中的其中一個和我搭上了,在聚會中他把我供諸同好。我面書的魅力,自然令每一個人也拜倒石榴裙下,個個為我著迷,除了在家中、在辦公室時不斷向我需索,走到哪裡,每一個人也拿著手機,鍥而不捨地在的身上找尋更多的樂趣。

      聚會時,他們不再像以前那樣天南地北無所不談,因為每一個人都只顧著把玩自己的手機。有些在看各方好友的動態,生怕看見一個新的動態而未能即時表態;有些在玩那些小遊戲,不能隨時放下因為還未過關;有些在跟其他朋友交談中,回答速度不夠快便會受到歧視甚或遭人淘汰。

      散席時,大家都怱怱的離去,趕回家中用電腦繼續上網跟我娛樂。

      慢慢地,他們的聚會改為半年一次。沒多久,他們一年才聚一次。然後,反正透過我也能聯絡,還可安然地同時聯絡其他的好友,那聚會,不聚也罷。至此,他們便由知心好友,變成了網上你「Like」一下我,我「Like」一下你的普通朋友了。

      做甚麼,過分沉迷都會帶來禍害。我不殺伯仁,伯仁卻因我而死,這是何等罪孽。望大家都能學會節制適可而止,別因為我而令自己的生活有任何影響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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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彭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